這事應該要從上上週四的大學同學聚餐講起,當時的G同學-小Y說要去著名的GAY BAR-FUNKY玩,老實說我對GAY BAR的感覺普普,而且我從來沒上過夜店(關於這點很多人都存疑,不要懷疑啦!我之前是真的沒去過...)所以我不置可否。可是想想,難得家中二老不在家,沒門禁,沒出去玩真是對不起自己,於是就約定上週六一起去FUNKY。
過沒兩天,在家中上MSN,看到有新進信件,是另一個G朋友-H的生日PARTY邀請函。仔細一看,哇喔!這小子是發了嗎??竟然包下一個LOUNGE BAR!!我非常非常想去,因為我很久沒見到H,但是入場費要500加上我有門禁(晚上八點才開始入場),真是超級給他猶豫。後來乾脆發狠,決定先報備外宿,跟大魔王一同前往PARTY,散場後去窩她家到天亮再回家。PARTY在上週五,所以就是連兩天狂歡!!
(為什麼我不能半夜偷溜回家呢?因為我家的人對門鎖有強烈的要求,我爸媽睡覺會把鐵門反鎖,就是有鑰匙也打不開的那種...報備外宿的話我爸媽就會直接鎖門,不報備就有門禁..所以...好在我爸媽清晨四點左右就會起床...)
而且還為了H,獻出我生平第一次情趣用品店之旅,一進門就立刻跟店員強調我們是來買禮物的。店員聽說我們要送給G寶寶,拼命推薦潤X劑、保X套、後X棒,我完全眼花撩亂...最後選了一個龍珠套(完全不知道這啥)+咖啡口味保險套組合,結帳時看到一束丁字褲玫瑰花,就挑了一朵鮮紅色的(不要提醒我男生穿不下,就是穿不下才有樂趣啊!!!)
